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章程
時間 : 2015-01-2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中文簡稱為:中青企協;英文譯名為:Chinese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YE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全國青年企業家自愿結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共青團聯系青年企業家的橋梁和紐帶,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宗旨: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同志系列講話精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充分履行溝通交流、促進發展、維護權益等職責,引導青年企業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智慧和力量。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共青團中央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培養、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開展優秀青年企業家表彰活動,促進青年企業家隊伍健康成長;
(二)幫助青年企業家加強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的聯系,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三)舉辦經貿考察協作活動,促進青年企業家之間的經濟協作;
(四)組織青年企業家與國外和港、澳、臺地區的有關團體、企業家尤其是青年企業家進行合作交流;
(五)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愿,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六)指導各級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開展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實行屆期制。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會員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和經營管理才能;
2、自愿遵守協會章程,熱心協會工作,積極為協會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3、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企業社會形象良好;
4、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中國公民;
5、入會年齡不超過45周歲;
6、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業績突出,企業規模和企業綜合效益在本地區或本行業有較大影響的。
(二)團體會員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ㄗ灾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有關行業的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和社會企業家組織,經同級團組織同意后,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會長辦公會議審核批準后,成為團體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申請。每年常務理事會召開前各團體會員單位、可提出推薦人選。由被推薦人提交書面入會申請(填寫由本會秘書處統一制做的入會申請表);
(二)審核。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須對申請人填寫考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審批。本會秘書處審核后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
(四)入會。本會秘書處向新會員下發入會通知書,并頒發會員證。
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本會秘書處對個人會員進行重新認定。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
1、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2、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二)團體會員
1、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2、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