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企協發〔2016〕5號
按照團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書記處指示精神,根據《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相關要求,經2016年5月5日中青企協十一屆二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了相關人事調整方案?,F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總體情況
依據協會《章程》和十一屆會員推選條件,經下發通知、團體推報、嚴格擇選、反復溝通、初步擬定、推報候選人、理事會表決等環節,共增補會員319名。其中:新增補會員223名,理事96名(含席位理事9名),常務理事40名(含席位常務理事11名),副會長3名,常務副會長1名,會長1名。
從會員特點來看,本次會員推選工作突出了代表性、廣泛性、引領性、成長性。
1. 代表性。一是充分考慮企業家在本行業的影響力。理事以上企業家大多在本行業名列前茅,或對青年創新創業具有較強示范效應。會員中營業收入達100億以上企業有11家,營業收入達到50億-100億企業13家,營業收入達到10億-50億企業25家,營業收入達到1億-10億企業102家。二是充分考慮企業家本人政治覺悟、知識水平、企業家精神和公益理念方面的代表性。會員中獲得省級以上“五四獎章”、 “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擔任省級以上青年聯合會、青企協、工商業聯合會等社會團體職務的企業家51名。
2. 廣泛性。會員企業中,國企占18%,民企占67%,股份制企業占15%;會員中男性占89%,女性占11%;漢族占93%,少數民族占7%;中共黨員占46%,共青團員占2%;群眾占43%;民主黨派占8%;無黨派占1%。
3. 引領性。一是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壓縮了礦產資源企業在協會會員中的構成比例,優先推選以制造業為代表的實體經濟企業。二是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增加了“雙創+互聯網+中國制造2025”等有關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新業態領域的企業家,尤其是信息技術服務、現代農業方面企業比例提高幅度較大。
4. 成長性。一是關注35歲以下青年企業家成長。會員中35歲以下企業家占總人數的37%,其中推選理事以上人選中35歲以下企業家所占比例有較大提升;二是注重培育發展新動能。加大對科技類成長型企業的支持,適當放寬了對青年創業具有較大示范價值的企業推選條件。三是關注“創二代”企業家成長,慎重擇選部分二代企業家代表入會。
從行業方面來看,排位靠前的行業依次是:
1. 制造業(54家 18%)
2.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39家 13%)
3. 金融業(30家 10%)
4. 房地產業(27家 9%)
5. 建筑業(24家 8%)
6. 綜合產業(21家 7%)
7.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18家 6%)
8. 農林牧漁(15家5%)
9. 批發和零售(15家 5%)
10.其他(57家19%)
二、會員、理事、常務理事候選人推選情況
在會員候選人推選工作中,我們嚴格按照協會《章程》和第十一次換屆大會會員擇選標準,對推報候選人進行初審,篩除不符合年齡、規模、職務等要求的企業家8人。
(一)理事推選條件
新增補理事人選在符合會員基礎條件和充分尊重各團體會員單位推薦意見的同時,重點考慮如下因素:
一是產業結構。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方向,屬于以制造業為代表的實體經濟企業;
二是企業規模。所在企業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三是公益責任。所在企業熱心公益事業,企業家本人多次支持公益活動。
(二)常務理事推選條件
新增補常務理事人選在符合理事基礎條件的同時,重點考慮如下因素:
一是產業結構。屬于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企業,屬于節能環保、信息技術、智能制造、高端裝備、新能源和生物技術等新興產業發展的企業;
二是企業規模。所在企業年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
三是引領作用。所從事行業屬于國家鼓勵方向、對青年創業有較大示范價值的企業可適當放寬。
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候選人推選情況
根據協會《章程》相關要求,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人選由團中央書記處提名。
根據有關規定,團中央書記處書記汪鴻雁同志不再擔任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十一屆會長。經理事會表決,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裁潘剛同志任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十一屆會長。
經理事會表決,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長楊松同志任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十一屆常務副會長。
新增補副會長人選在符合常務理事基礎條件的同時,重點考慮如下因素:
一是行業影響力。屬于國內行業龍頭企業,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二是企業規模。所在企業年營業收入50億以上;
三是社會影響力。獲得“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榮譽稱號,擔任全國青聯委員等省級以上社會團體職務,對共青團組織作出突出貢獻。
四是創新能力。符合“互聯網+雙創+中國制造2025”等國家戰略方向,屬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現代化服務企業可適當放寬。
四、組織人事調整工作
1. 免去部分中青企協十一屆會員資格
因汪敏辭去公職,經團中央書記處研究決定,免去其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黨組副書記職務。經理事會表決,按照理事會相關程序免去其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秘書長、副會長等協會職務。
因城市青年工作部郭美薦、馬興民工作崗位調整,經理事會表決,免去郭美薦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等協會職務,免去馬興民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等協會職務。
部分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會員等30人因個人工作單位變動和崗位調整等情況,經本人申請并與推薦單位協商,按照協會《章程》第十一條規定,經理事會表決,同意其不在協會任職。
名單如下:馬興民、馬超、王棟、王航、王凱楓、盧建波、呂波、呂國運、劉珺、江武軍、孫建新、肖勇、沈繼軍、陳勇、陳龍仁、汪敏(女)、林強、林型政、胡江鋒、袁超、賈躍亭、柴彥龍、徐新勝、唐云松、涂晶(女)、談笑、郭美薦、黃斌、寇小艷(女)、程鵬、程阿羅、譚峰、薛延江。
2. 指導委員會成員調整工作
因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姚剛,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涉嫌嚴重違紀。經理事會表決,免去上述人員指導委員會成員職務。
為促進協會在創新創業創優領域的工作開展,根據工作需要,擬增補3名投資人擔任指導委員會成員。
3. 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調整工作
因部分團體會員單位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工作崗位變動,調整席位常務理事11人,調整席位理事9人。
附件1:第十一屆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會長、副會長名單
附件2:第十一屆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常務理事增補名單
附件3:第十一屆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理事增補名單